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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凤城医院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2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市纪委会议有关部署要求,按照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医疗领域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2022年5月11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医院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患者“看病难、 看病贵”,过度检查、过度用药,部分医护人员为药品经销商推销药品或医用耗材收受回扣、红包,违规执业、虚假宣传等问题,努力增强患者获得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务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坚持警钟长鸣,提高“底线”“红线”意识。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对违反行业纪律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处理等方式,推动医院治理的法治化、专业化、常态化,建立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保山

副组长:闫依群、李建荣、赵慧仙、乔建础、佘鹏、马力夫

成员:崔瑛、秦瀛、陈娟、翟丽娜、孔莉、叶粉琴、刘莉、夏卫平、王茜、闫建刚、李亚琴、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职责:

1、负责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2、指导科室制定符合科室实际的方案及计划;

3、负责组织职能部门下科室进行检查监督;

4、对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奖惩;

5、负责收集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并形成最终书面报告上报市卫健委。

四、重点工作

1、整治不合理检查行为

(1)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照诊疗科目范围,规范开展医疗检查,绝不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不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医疗检查,不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牵头部门:医务科)

(2)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组织对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邀请专家对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牵头部门:医务科)

(3)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严格落实知情同意,加强科普宣教,公示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医生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的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牵头部门:质控科)

(4)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禁止“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牵头部门:财务科)

2、整治医务人员索要收受“红包”的行为

(1)明确“红包”内容。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过程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均认定为“红包”,不断细化明确“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牵头部门:医务科)

(2)落实纠治“红包”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的违规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建立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上缴登记制度,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畅通“红包”上缴渠道和举报途径。(牵头部门:病员服务部)

(3)完善“红包”防控措施。加强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监管,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牵头部门:医务科)

(4)消除“红包”产生空间。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诊疗资源分布信息,增加诊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并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清除“红包”滋生土壤。(牵头部门:病员服务部)

3、整治医务人员索要收受“回扣”行为

(1)严防各类形式回扣。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依法依规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牵头部门:院办公室)

(2)严守各项招采纪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牵头部门:采购部)

(3)严控药品耗材使用。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分类甄别、及时预警。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根据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牵头部门:药剂科)

(4)严惩违规违法人员。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及时驱离,对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根据金额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牵头部门:材料管理科)

4、整治违规执业、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

(1)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禁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对外出租或承包科室、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用品,以及以术中加价、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院办公室)

(2)规范医疗宣传行为。在各种平台,以各种形式发布医疗广告时,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医疗机构名称并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对在自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宣传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规范宣传用语,避免误导患者。(牵头部门:宣传科)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对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的,开展医疗活动未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的,医师未经亲自诊查出具检查结果和相应医学文书的或病历书写混乱、前后矛盾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评估干预效果,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牵头部门:质控科)

(4)加强文化建设。按照“以病人为中心”理念,建设和培育医院自己的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诚信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牵头部门:宣传科)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从2022年5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

1、启动部署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底)。制定加强我院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文件,确保所有人员知悉该项工作。建立院内群众投诉、举报联系方式并公开。

2、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6月至9月)。认真组织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或有关部门反馈的问题,要认真排查,立行立改,完善制度,将自查自纠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3、检查评估阶段(2022年10月至11月)。各科室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回顾,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部门定期对科室进行检查评估,对新发现或仍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再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4、完善机制阶段(2022年12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有关措施和办法。对需要长期坚持并持续开展的工作,要建章立制,形成切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专项整治见到实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将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院内电子屏等推送专项整治活动,对于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等,要予以通报,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3、加强督导检查。加大自我监督力度,认真调查核实各类线索,建立违法违规行为台账,对违法违规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4、加快机制建设。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与年度各项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5、加强信息上报。医院内部要加强上下沟通和信息上报工作,对群众举报且真实有效的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核查情况定期汇总上报,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各牵头科室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