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保发〔2019〕71号文件要求,为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经市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西安市将实施《西安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暂行)》。
备注:
1、城乡居民医保全年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2、职工医保执行原政策。
3、职工生育、居民生育并入普通疾病结算。
4、异地医保执行就医地三大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5、西安凤城医院是二级甲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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