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慢性病享受人员原则上只能报销与认定病种相关的用药及检查治疗费(含认定病种并发症用药治疗),但由于2021年之前,参保人只能申请一个病种,因此在新旧政策过渡期内,认定单个病种的,参保人确有其他44种慢性病的,报销范围可扩大至44种慢性疾病用药治疗范围,但是建议在过渡期内申请新增其他病种,避免影响后期购买其他病种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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