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凤城医院急救电话:029-86530966

就医须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就医指南 >> 就医须知 >> 正文

病历复印须知

发布日期:2021-03-09    作者:     来源:病案室     点击:


为加强病案管理,保护患者隐私,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患者及亲属或委托人等复印病历时需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出示结账发票。

  2.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应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包含委托书)并出示结账发票。

  3.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有效身份证明及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4.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代理人,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 公、检、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要,经医务科审核登记后,经办人携有效工作证件及单位介绍信至病案室复印。

  6.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等需要,经办人应当提供单位介绍信,有效工作证件,患者保单复印件或委托书。

    复印病历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西安市物价管理规定》和医院病案管理条例收取一定工本费:

    病案复印: 0.5元/张
    复印时间: 周一周五全天,周六上午

    保险机构排查复印时间:周四下午

    上午8:00 - - 12:00

    下午13:30 - - 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病历复印须知

 

为加强病案管理,保护患者隐私,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患者及亲属或委托人等复印病历时需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出示结账发票。

  2.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应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包含委托书)并出示结账发票。

  3.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有效身份证明及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4.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代理人,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 公、检、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要,经医务科审核登记后,经办人携有效工作证件及单位介绍信至病案室复印。

  6.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等需要,经办人应当提供单位介绍信,有效工作证件,患者保单复印件或委托书。

    复印病历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西安市物价管理规定》和医院病案管理条例收取一定工本费:

    病案复印: 0.5元/张
    复印时间: 周一周五全天,周六上午

    保险机构排查复印时间:周四下午

    上午8:00 - - 12:00

           下午13:30 - - 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