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


职工医保-生育门诊
1、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生育医疗费用补贴不得超过1000元;
2、妊娠3个月以下(含3个月)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生育医疗费用补贴不得超过350元;
3、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补助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4、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5、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6、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注:参保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标准 2500 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增加 300元。生产出院结算时,系统自动完成申报登记,各级医疗经办机构审核后, 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门诊大学生:我院承担【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文景校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研究生院】的大学生门诊统筹工作。

门诊慢性病报销
认定多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补助标准按最高的病种限额确定,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慢性病病种最高限额。

门诊特殊病

注:乙类药品,居民医保需先行自付5%,职工医保先行自付4%后再按照相应比例报销。
门诊特药

注:特殊药品门诊报销必须符合西安市特殊药品政策规定和特殊药品适应症条件。
中医门诊
西安市职工参保人在我院门诊使用中医适宜技术治疗面瘫病、中风病、腰痛病(限气滞血瘀型)产生的诊疗服务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省内异地、跨省医保
报销政策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跨省就医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方可直接结算。门诊报销政策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参保地对外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均可直接门诊报销。
门诊慢特病已在参保地完成以下10种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的异地参保患者(含职工、居民),可在我院直接报销。

特药:
1、目前,跨省医保暂未开通门诊特药直接结算业务。
2、省内异地9个地市双向开通直接结算业务:
西安、宝鸡、咸阳、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韩城。
3、2个地市暂不开通直接结算业务:延安(0911-7092459)铜川(0919-2851686)
4、渭南只开通就医地业务,不开通参保地业务:渭南(0913-2933727\236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