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个人共同负担住院医疗费”的原则,参保人员在医院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内的住院费,自己先要承担一部分后,才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个人先负担的住院医疗费数额标准,就是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俗称“门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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