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群众理解、关心、支持医院的发展,保障患者权益,我院拟面向社会聘请社会监督员。
一、监督员组成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中心、群众中聘请社会监督员。
二、监督员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自愿、义务担任社会监督员;
3、热爱社会监督工作,能坚持原则,直言不讳,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4、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监督员工作职责。
5、按时参加医院召开的社会监督员会议,对行风监督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三、监督内容
1、医务人员是否具有责任心,服务是否细致、热情、周到;
2、医务人员是否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
3、医务人员是否在医疗服务中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是否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是否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医院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院的各项服务环节是否优化,服务流程是否合理;
7、医院是否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收费;
8、医院是否使用假冒伪劣药品。
四、监督方式
1、由病员服务部负责与社会监督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2、监督员发现我院行风职业道德方面有关情况或问题时,及时通报医院,医院将认真做好接待,重要问题将专题了解和查处。
3、医院经常与社会监督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督员会议,通报行风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4、医院尽力为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五、聘请人数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本次拟聘请社会监督员10人。
六、聘请方式
1、在医院网站、微信平台发布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告及实施办法,并接受个人报名;
2、接受单位、社区等推荐的合适人选;
3、医院对照监督员条件确定拟聘人员;
4、对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并发聘书,聘期为两年。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
2、咨询电话:86530972,联系人:李瑛
2016年10月24日